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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发布于:2021-08-18 14:30:44 来源:瀛联科技 阅读量: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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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发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作为《网络安全法》的重要配套立法,积极应对国内外网络安全保护的主要问题和发展趋势,为下一步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网络安全法》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相关实施对象、责任主体、工作内容等做了总体性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立足工作落实,界定了适用范围、监管主体、评估对象等基本要素,提出了安全保护要求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对象具体、权责清晰、任务明确,为安全保护工作开展提供系统指引和工作遵循。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的正式公布,标志着我国网络安全保护进入了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为重点的新阶段。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